講述人,蘇阿姨
我兒子處了一年多的對象,準備要結婚了,我們作為男方請女方家吃飯,討論結婚的事情。 其實我挺緊張的,就怕女方獅子大開口要很多彩禮,我們家拿不出可怎麼辦?
結果吃飯的時候娘家只提了兩個要求,第一,買房子,可以是貸款的,第二,要18萬彩禮,結婚的時候彩禮一分不少給帶回到小家庭,而且娘家也會給陪嫁的。 這兩個條件不難,我完全答應。
剛過了沒幾天,兒子突然高興地對我說,兒媳懷孕了,已經一個多月了,我老伴很開心,說咱們家雙喜臨門了。 我也開心,不過我又動了一個心眼,我對老伴說,這下好了,咱家要省錢了,房子和彩禮都不用給了!
老伴說,你胡說八道什麼?講好的事情怎麼能不給呢? 我說,談條件的時候還不知道兒媳懷孕呢,我當然得答應她了,現在兒媳已經是咱家的人了,我就算不給她錢,她除了嫁給咱兒子,還有的選擇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