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 女友要求:結婚可以,但要養她3歲的兒子 為了養活自己和兒子,曉敏出來打工,剛好又到了我所在的公司。我對她一見鍾情,當時並不知道她已經離異。因為曉敏外表很是光鮮亮麗,皮膚白又細膩,她不主動說出來,誰也不知道她有個3歲大的兒子。
我第一次動心了,靦腆的我,很快就對曉敏發動了進攻。只是曉敏一邊吊著我,一邊卻又始終不給我一句爽快話。 直到我多次追問,曉敏才如實告知我,結婚可以,但要養她3歲的兒子。
只要我同意婚後接受她兒子,把她兒子接過來一起生活,她就同意我的求婚。 說實話,曉敏告訴我她已經已婚已育又離異時,我驚呆了。我很痛苦,覺得曉敏是故意欺騙我,否則怎麼會一邊享受著我的追求,一邊卻又把自己的真實情況瞞得死死地?
可痛苦歸痛苦,我還是不捨得跟她分手,只能同意了曉敏的要求。自從她同意了求婚後,我們就同居住在了一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