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年前,住在我隔壁的鄰居大哥大嫂意外墜河去世了,留下兩個才讀小學的侄子侄女,侄子12歲,侄女11歲。
而家裡的老人都不在了,親兄弟和嫂子那邊的娘家人,也不願收養兩個小孩,按照當時的情況,侄子侄女是要被送到孤兒院的。 可是已經懂事的他們,卻不想離開這個家。為了不被送去孤兒院,直接躲在房子裡鎖門不出來。我看到他們兩兄妹這麼可憐,心一軟就決定收養他們。
我做出這決定也是不容易的,因為當時我的家庭條件也不是很好,我是打礦的,而家裡妻子則是在家務農和帶娃的,收入也剛好都一家三口吃喝穿用。這多出兩個小孩,無疑是給我們增添很大負擔。
而且周圍人得知我要收養兩個孩子後,紛紛說我別犯傻,外公外婆和親叔叔都不養,我一個鄰居,無親無故幹嘛要逞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