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孩子劉太太
我和前夫失婚了,但是我爸媽還不知道。其實,不僅父母,連孩子都不知道這一點。因為孩子要大學聯考了,希望他能把重點放在讀完高中,等他上了大學再說。
我和前夫的分手也比較突然。我發現他是從國外借的。他說他和別人做生意虧了錢。我覺得我不能接受這樣的事情。不僅僅是錢的問題,而是因為他不和我交流。18萬多多少少,主要是他心裡沒有我,他不把我當這個家的人,他自己說了算,所以我才失婚。
結語:很多女人失婚後和前夫住在一起。因為種種原因,有人還有感情,有人被迫失去。不管在什麼情況下,都容易迷糊。很多女人的性格也比較捉襟見肘,所以有的最終沒能嫁出去。無論如何,吉馬先生覺得,如果已經決定失婚,就應該盡量失婚,這樣尋找下一個就不成問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