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了幾年,李淑賢實在走投無路,她又鼓起勇氣給總理寫信,這次信發出沒幾天,總理就派人來改善李淑賢的居住條件,又讓政協每個月給她發60元生活費。
生活得到改善後,李淑賢立刻跑到八寶山人民骨灰堂,告訴溥儀,總理已經親自過問自己的生活,讓他泉下安心。
由於八寶山寄存骨灰的期限是15年,眼看就要到期了,就在李淑賢著急的時候,政協領導通知她要給溥儀開追悼會,他的骨灰將重新安放在革命公墓。
1980年5月29,時隔13年,溥儀的追悼會在政協禮堂舉行。
至此,李淑賢的心病也隨之煙消雲散了。
後來,李淑賢開始著手整理溥儀的遺稿、日記、發言稿等。把自己和溥儀共同生活的經歷寫成了回憶錄。
此後的幾十年,與溥儀一直沒有子女的李淑賢沒有再嫁人。
1997年,李淑賢去世。
看過這樣一句話:「婚姻的紐帶,不是孩子,不是金錢,而是精神的共同成長。」
通過李淑賢和溥儀的婚姻來看,其實也可以再加上一句,婚姻的紐帶也不是「性」。
李淑賢和溥儀,他們做了五年名義上的夫妻,對他們來說,婚姻是一種風雨同舟的承擔,是一份有福同享,有難同當的承諾,也是一種有人問你粥可溫,有人與你立黃昏的平淡相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