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. 試探的前提,是你與對方價值相當
有人說:一次約不出來,再試探幾次可不可以?
你要去把握一個尺度。
第一次約對方,對方直接不回消息或者乾脆拒絕,那你後續就沒有試探的必要了;
第一次約會,對方找理由婉拒你,並藉口有空再約,那你可以過段時間再試探一次。
超過2次,就沒有任何必要,沒有任何意義了。
你換個角度去想:
你在對方心裏面的優先級,是跟你的價值掛鉤的。
你沒有價值,還硬著頭皮往上貼,這就意味著你親手把自尊摘下來,讓對方踩來踩去;
當你有價值,完全不需要你多麼主動,對方就會向你傳遞善意和主動的信號。
所以,遇到拒絕你2次的人,你就應該停止投入,撤回在這段關係傾注的一切。
除非什麼?
除非你「太想進步了」。
對方身上,有你不得不去主動,不得不丟下自尊去討好迎合的價值。
不然,為什麼對方屢次拒絕你,你還要貼上去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