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,我躺在床上輾轉反側,腦子裡不斷地重複著那長舌婦和老巫婆的話。顯然,我被她們的話刺激到了。
村裡人個個娶媳婦都有陪嫁,就我家娶媳婦沒有陪嫁,走出去都要被人看低一眼。
可想讓媳婦陪嫁是不可能的,但是我又想要面子。
人生沒有多少次能夠風光的機會,這幾年一直都是老巫婆在風光,我為什麼不趁這個機會讓自己翻身一次,風光一回?
於是,我絞盡腦汁想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。
我私下打電話找林琳商量,除了彩禮之外,還塞給她10萬,不過這10萬是用來辦酒席的。
我想讓她到時候提前取現金出來,在婚禮上把現金拿過來,擺在眾人面前。就說是兒媳婦給的陪嫁,讓我威風一把。等婚禮結束後,我再拿回這錢給人家結算,反正錢在自己手裡,怎麼安排別人也不知道。
林琳知道我的想法之後,她表示理解和支持。
因為她上一段的婚姻是沒有辦酒席,這次她想讓自己風風光光地嫁出去。而且她還提出建議,既然要掙面子,那就搞大一點排場,只有現金的話還不足以震撼。
到時候不在村裡辦酒,直接去鎮上最好的酒店,做一個婚慶策劃,再去請一個全是奔馳,寶馬的車隊,讓親朋好友和村裡人看看什麼叫排場。
林琳描述的場景讓我心情澎湃,激動不已,期待那天快點到來,讓我揚眉吐氣一番。
可是,要辦這麼大的一個排場,預算起碼得幾十萬吧!
我粗略地算了一下,至少得二三十萬。手裡現在沒那麼多錢,我開始有些猶豫。
林琳見沒出聲,便說出我的顧慮,提議說,「媽,在我老家那邊有很多人手裡都是錢不夠,去貸款結婚的。你也可以去貸一點,正好我有朋友是做這方面的,我去通融通融,可以讓他少點利息。」
我還是在糾結,辦一場酒席讓自己負債纍纍,值得嗎?
林琳繼續遊說我,「媽,我知道讓你去貸款有點為難你了,可是你想想,人生能有幾次風光的機會啊?你現在辛苦一點,換來的卻是以後的美名啊。」
「而且之前我聽王軍說,隔壁周嬸老是找你的茬,難道你不想趁這個機會好好壓一壓她嗎?」
林琳的一番話點醒我,我找她就是為了如何在這場酒席上出風光,要碾壓老巫婆當年的風光,我要跟她比下去。
所以,我接受林琳的提議,決定要貸款。
第二天,我坐上車去城裡找林琳。她帶我到她朋友那裡貸了30萬,無抵押信用貸款,年息原本是6%,但是給我友情價5%,分兩年還完。
三天後,貸款的30萬到帳,林琳讓我把錢轉給她,她好去安排婚禮上的交接。她為了讓我安心,承諾這筆錢她會跟我一起承擔。因為我們是一家人,有福同享有難同當。
這讓我感動不已,覺得林琳是個好媳婦,便毫不猶豫把手裡的10萬,和貸款來的30萬轉給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