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楊姓男子受友人之邀前往唱歌喝酒,見陳女醉到不省人事,將她帶到摩鐵休息,卻趁機得逞,事後楊男認錯並以120萬元代價和解,加上新竹地院法官給緩刑需再支付公庫20萬元,楊男風流不到半小時,換來的代價卻需140萬元,不可謂不巨大。
法官調查,楊男及陳女均系張女友人,陳女與張女於111年12月8日晚間8時許,共同至新竹市「錢櫃KTV新竹北大店」飲酒娛樂,張女另邀約楊男等友人一同前往,席間陳女飲酒後已酒醉而不省人事,楊男遂向張女建議,將陳女帶往址設新竹市「琺何精品旅館」休息。
楊男、張女及陳女當晚9時40分許,共同搭乘計程車至旅館後,張女隨即離去,獨留2人在旅館房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