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此期間,身在北京的鄭芝龍多次勸降鄭成功,但都被鄭成功拒絕。
在鄭成功看來,只要自己還在東南沿海反抗,父親鄭芝龍在北京就是安全的。
從公元1645年到公元1661年的17年間,鄭成功一直以福建廈門為中心,堅持抗擊清軍,先後攻打浙江,廣東沿海諸地,甚至一度打到南京城下。但每次取得的勝利成果,都無法得到長久保全。
鄭成功雖然在抗擊清軍的過程中建樹不大,但是他的反抗,成功的為身在北京的鄭芝龍續命17年。
公元1661年初,清軍由於奈何不了海上的鄭成功,便下達遷海令。命令從山東到廣東的沿海各地居民,必須內遷30里,並且焚毀沿海的所有船隻,片板不得入海。一經發現與鄭成功進行貿易的人員,即刻處死。
遷海令下達之後,鄭成功的海上貿易徹底癱瘓。喪失了經濟來源的鄭成功,根本無法養活這麼一支龐大的軍隊。
就在鄭氏集團勢窮力屈之際,鄭成功又重新把目光投向台灣島,畢竟那是鄭芝龍當年起家的地方。
公元1661年三月,鄭成功親率二萬五千水師攻打盤踞在台灣島已經38年的荷蘭人。
經過長達八個月的爭奪,鄭成功最終將荷蘭人全部驅逐出島,全面收復了台灣島。
然而,鄭成功不知道的是,自己收復台灣之日,就是父親鄭芝龍命喪黃泉之時。
鄭成功的收復台灣,從某種意義上來說,就是向滿清傳達出一種誓死抗清的態度。同時也宣告了自己絕無被招降的可能。
那麼這樣一來,鄭芝龍便沒有了任何價值。
最終,滿清只能拿鄭芝龍來泄憤,將鄭芝龍及其家族成員在北京菜市口斬首示眾。
鄭芝龍的一生,前半生當了17年的海上霸主,後半生又當了17年的階下囚徒。
這就是鄭芝龍的宿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