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,倫敦希斯羅機場和香港機場早已禁止旅客攜帶或使用電動行李箱,原因同樣與安全隱患和秩序維護有關。
此外,在日本,電動行李箱的使用還涉及到更嚴格的法律規範。
在大阪街頭,若騎乘電動行李箱行駛於人行道,將視同違反《道路交通法》,處以最高3年監禁或50萬日圓(約新台幣11萬元)罰金。
日本警方表示,由於電動行李箱多配備電動馬達,屬於動力車輛範疇,使用時需要遵守與電動滑板車、腳踏車相同的交通規範。
特別是在旅遊景點和繁忙的商業街區,電動行李箱的高速騎行容易引發行人受傷或交通事故,因此禁止範圍逐漸擴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