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她不同意,你怎麼離的?」
「我說……我說房子給她,房貸我繼續還。她才同意。」
我閉上眼睛。
「周志遠。」
「嗯?」
「你知不知道,你是個什麼人?」
他不說話。
「你是一個……騙子。」
我睜開眼睛。
「你騙前妻——你出軌,但你說是性格不合。你用房子和房貸換她同意離婚。」
「你騙我——你說你是被甩的老實人。你說你工資7000。你說你和前妻沒聯繫。」
「你騙了所有人。」
「晚晚,我沒想騙你……」
「你不想騙我?」我笑了,「周志遠,你連工資多少都騙我。你怎麼好意思說『不想騙我』?」
「我是怕你多想……」
「多想?」我站起來,「周志遠,你給前妻還房貸,48萬。你給我生活費,2000塊一個月。你讓我精打細算過日子,我媽住院你說沒錢——你讓我多想什麼?」
他低著頭,不說話。
「我問你一個問題。」
「你說。」
「這套房子,貸款還剩多少年?」
「……15年。」
「15年。」我點點頭,「也就是說,如果不出意外,你還要再給她還15年房貸?」
他不說話。
「8000乘以12,乘以15。」我說,「144萬。加上你已經還的48萬。一共192萬。」
「晚晚……」
「周志遠,你準備用192萬,給前妻買一套房子。」
「那是給孩子的……」
「給孩子的?」我笑了,「房子寫的是她的名字。你憑什麼說是給孩子的?」
他答不上來。
「而且,就算是給孩子的。」我看著他,「我們的兒子呢?你給我們兒子準備了什麼?」
他臉色蒼白。
「周志遠,我跟你說。」
我彎下腰,看著他的眼睛。
「你欠她的,我不管。但這5年,你欠我的——48萬——我要你還。」
他抬起頭,眼裡全是驚慌。
「晚晚,你什麼意思?」
「什麼意思?」
我直起身。
「我要離婚。」
5.
第二天,我去了銀行。
打了周志遠工資卡最近5年的流水明細。
厚厚一沓紙。
每個月15號,8000元,轉帳給周某某。
從2019年3月,一直到2024年2月。
整整5年。
60筆。
共計48萬。
我又去了房產交易中心。
查了周志遠名下的房產信息。
一套都沒有。
但他的名字出現在一套房子的「共同還款人」欄里。
房子地址:朝陽區XX小區X號樓X單元XXX室。
面積:120平。
產權人:周某某。
我把所有材料複印了一份,收好。
下午,我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。
接待我的是一位女律師,姓王。
「林女士,您的情況我大概了解了。」王律師看著我帶來的材料,「您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,用夫妻共同財產為前妻還房貸,這屬於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。」
「能要回來嗎?」
「可以主張。」她說,「根據法律規定,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未經另一方同意,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,另一方有權要求返還。」
「那具體怎麼操作?」
「兩種方式。」她說,「一是協商,讓您丈夫把這筆錢還給您。二是訴訟,走法律程序。」
「如果他不同意協商呢?」
「那就走訴訟。」王律師說,「不過我要提醒您,這筆錢是轉給前妻的,前妻可能會成為第三人。」
「什麼意思?」
「意思是,如果您丈夫說這筆錢是他自願給前妻的,那法院可能會追加前妻為被告或第三人。最終這筆錢能要回多少,要看具體情況。」
我想了想。
「王律師,我還有一個問題。」
「您說。」
「如果……如果我同時提出離婚呢?」
「那就更複雜了。」她說,「離婚訴訟中,財產分割是重要一環。您可以主張,這48萬是您丈夫轉移夫妻共同財產,要求在分割財產時予以考慮。」
「也就是說,離婚的時候,這筆錢可以算進去?」
「對。」王律師點點頭,「但前提是您要有足夠的證據。」
我把銀行流水和房產信息推給她。
「這些夠嗎?」
她看了看。
「不夠。」
「還需要什麼?」
「需要證明這些轉帳,您是不知情的。」她說,「如果您丈夫說您是知道並且同意的,那就麻煩了。」
「我怎麼證明我不知情?」
「比如……您丈夫工資的來源。他是怎麼瞞著您的?」
我想了想。
「他告訴我,他工資是7000。但實際上是15000。」
「他有沒有給您看過工資條或者銀行流水?」
「沒有。」我說,「他的工資卡一直是他自己管。」
「那他怎麼給您生活費?」
「每個月轉2000到我卡上。」
「有轉帳記錄嗎?」
「有。」
王律師點點頭。
「這是一個切入點。他每月只給您2000,自己留著大部分工資,用於給前妻還貸。這說明他有隱瞞和欺騙的主觀故意。」
「還需要什麼證據?」
「最好能拿到他的工資證明。」她說,「證明他的真實收入。這樣才能實錘他隱瞞收入。」
「工資證明……要怎麼拿?」
「最簡單的方式是讓他主動提供。」王律師說,「但如果他不願意,可以在訴訟中申請法院調取。」
我想了想。
「王律師,我想先跟他談談。」
「可以。」她說,「但我建議您,在談之前,先把手裡的證據整理好、保存好。以防萬一。」
「好。」
「還有一件事。」王律師看著我,「林女士,我必須提醒您——您丈夫這種行為,雖然過分,但在法律上,不一定構成重婚或者出軌。所以在爭取權益的時候,您要把握好尺度。」
「什麼意思?」
「意思是……不要太衝動。冷靜處理,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您的利益。」
我點點頭。
「我明白。」
從律師事務所出來,天已經黑了。
我站在路邊,看著車來車往。
腦子裡在想王律師的話。
證據。
我需要更多證據。
手機響了。
周志遠的電話。
「晚晚,你在哪?怎麼還不回來?」
「在外面。」
「今天我媽來了,你……」
「周志遠。」我打斷他。
「嗯?」
「明天把你的工資條拿回來給我看。」
「什麼?」
「工資條。最近半年的。」
他沉默了幾秒。
「晚晚,你要幹什麼?」
「我想知道,你到底瞞了我多少事。」
我掛了電話。
然後打車回家。
路上,我給張敏發了條消息:
「敏敏,謝謝你幫我查房產。」
「客氣什麼。」她很快回復,「林晚,你現在怎麼樣?」
「還好。」
「要不要出來坐坐?我陪你聊聊。」
「不用了,改天。」
「好。你有什麼事隨時找我。」
我收起手機。
看著窗外的夜景。
心裡已經有了計劃。
6.
第二天晚上,周志遠帶了工資條回來。
我看了一眼。
基本工資8000,績效工資5000,補貼2000。
稅後到手:15238元。
和銀行流水一致。
「滿意了嗎?」他有點不耐煩。
我沒說話。
把工資條拍了照。
「晚晚,你到底想怎樣?」
「周志遠。」我抬起頭,「你說你欠前妻的。我問你,你欠我的,打算怎麼還?」
「我欠你什麼?」
「5年。」我說,「5年的欺騙。5年的隱瞞。5年的省吃儉用。」
「我給你錢了啊!每個月2000……」
"2000?「我笑了,」周志遠,你月薪15000,給前妻8000,給我2000。剩下5000你自己花。你覺得這公平嗎?"
「我那5000也是家用啊!」
「家用?」我打開手機銀行,把他另一張卡的消費記錄念給他聽,「遊戲充值2398,酒吧消費1800,高爾夫球場會員費3000,球鞋4500——這叫家用?」
他臉色難看起來。
「我問你。」我說,「我們兒子的幼兒園學費,是誰交的?」
他不說話。
「我交的。」我說,「我每個月工資8000,交幼兒園學費3500,剩下4500過日子。你給我2000,我還得精打細算。」
「那你幹嘛不跟我說?」
「說什麼?說你給的錢不夠?」我笑了,「周志遠,你說你工資7000,我還能說什麼?我以為你已經盡力了。」
他低下頭。
「晚晚,這件事……是我不對。」
「你知道不對就好。」我說,「現在,我只想知道一件事。」
「什麼事?」
「那套房子……你還打算繼續還嗎?」
他沉默了。
「周志遠,我再說一遍。」我看著他,「那套房子,寫的是她的名字。你首付30萬,已經還了6年房貸,大概還了60多萬。加起來90多萬。但那房子,和你沒有任何關係。」
「可是……」
「可是什麼?」
「可是孩子在那兒住。」他說,「我不能讓孩子沒地方住。」
「孩子?」我笑了,「周志遠,你記不記得,你和我的孩子,今年要上幼兒園了?」
他抬起頭。
「學費3萬塊。」我說,「我問你要5000塊,你說拿不出來。」
「我……我當時是周轉不開……」
「你給前妻一個月8000,你和我說周轉不開?」
他又不說話了。
我站起來。
「周志遠,我最後問你一次。」
「你說。」
「那48萬——5年的房貸——你打算怎麼處理?」
他抬起頭,看著我。
「我……我還沒想好。」
「那我幫你想。」我說,「這48萬是婚內共同財產,你擅自處分,需要返還。如果你不願意返還,我們法院見。」
「晚晚!」他猛地站起來,「你要告我?」
「我沒說告你。」我說,「我說的是,如果你不願意返還。」
他站在那裡,臉色青一陣白一陣。
「還有。」我說,「這套房子的事,我查過了。首付30萬是你出的,房貸也是你在還。但產權人是她。」
「那是……那是因為……」
「我不想知道原因。」我打斷他,「我只想告訴你,如果你繼續還下去,等於你用我們的婚內財產,給別的女人買房子。」
「她是孩子的媽!」
「對。」我點點頭,「她是你孩子的媽。但我是你老婆。」
我停頓了一下。
「周志遠,你分得清楚誰是誰嗎?」
他張了張嘴,說不出話。
這時候,門鈴響了。
他去開門。
是婆婆。
「媽?」周志遠愣了一下,「你怎麼來了?」
「我來看看你們。」婆婆走進來,掃了我一眼,「晚晚,聽說你跟小遠鬧彆扭了?」
我沒說話。
「媽,您怎麼知道的?」
「小遠他爸告訴我的。」婆婆坐下來,「說你們因為還房貸的事吵架了?」
我看著周志遠。
「你告訴你爸了?」
他臉色訕訕的。
「晚晚。」婆婆說,「這件事,你聽媽跟你說。」
「媽,您說。」
「小遠給前妻還房貸的事,我們都知道。」婆婆說,「當初他們離婚的時候,是小遠對不起人家。所以我們覺得,該還的,就得還。」
我看著她。
「媽,您知道這5年,他一共還了多少錢嗎?」
「多少?」
「48萬。」
婆婆愣了一下。
「那也是應該的。」她說,「畢竟是欠人家的。」
「應該的?」我笑了,「媽,您知道我們兒子的幼兒園學費是誰交的嗎?」
婆婆沒說話。
「我交的。」我說,「因為他說沒錢。」
「晚晚,你別這樣說。」婆婆皺起眉頭,「小遠也是為了那個孩子,畢竟是他親生的。」
「那我們的孩子呢?」
「你們的孩子又沒少什麼。」
我笑了。
「媽,您覺得我們的孩子沒少什麼。那好,我問您——」
我看著她。
「如果我也離婚,也帶著孩子走,您兒子會不會也給我還房貸?」
婆婆臉色變了。
「晚晚!你說什麼呢!」
「我說實話。」我站起來,「媽,你們覺得欠前妻的,所以還。那欠我的呢?5年的欺騙,5年的謊言,5年的省吃儉用——誰來還?」
「你這是強詞奪理!」婆婆提高了聲音,「小遠是你老公,你不幫他說話,還……」
「幫他說話?」我打斷她,「媽,您讓我幫他說什麼?說他工資15000卻告訴我7000?說他每月給前妻8000卻給我2000?說他……」
「夠了!」周志遠突然吼了一聲。
客廳安靜下來。
「晚晚,你到底想怎樣?」他看著我,眼睛通紅,「你要離婚?行!你要錢?我給!你還想怎樣?」
我看著他。
「周志遠,我不是想怎樣。」
我的聲音很平靜。
「我只是想讓你知道——你欠我的,比你欠她的多得多。」
我轉身走進臥室,關上門。
身後,婆婆的聲音傳來:
「這媳婦怎麼這樣!一點都不懂事!小遠,你可不能慣著她……」
我靠在門上,深呼吸。
不哭。
我不能哭。
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7.
接下來幾天,周志遠每天都早出晚歸。
婆婆住在家裡,天天給我臉色看。
「晚晚,今天晚上吃什麼?」
「我不回來吃。」
「怎麼又不回來?你這媳婦當的……」
我沒理她,出了門。
公司門口,張敏在等我。
「林晚,我幫你打聽到一件事。」
「什麼事?」
「你老公和他前妻……最近見過面。」
我愣了一下。
「怎麼知道的?」
「我有個朋友在朝陽區那邊開咖啡店。」張敏說,「她說前幾天,看到一男一女進來坐了兩個小時。女的帶著個七八歲的小男孩。」
「你朋友怎麼知道是我老公?」
「我給她看了照片。」張敏說,「她說,就是他。」
我沉默了。
「林晚,你……沒事吧?」
「沒事。」
「要不要我陪你去看看?」
「不用。」我說,「敏敏,你幫我查一下,他前妻的孩子最近是不是生病了。」
「為什麼查這個?」
「我想知道……他去見她,是為了什麼。」
張敏點點頭。
「我幫你問問。」
下午,張敏發來消息。
「問到了。那孩子上周發燒住院,現在出院了。」
「住院?」
「對,肺炎。」張敏說,「我朋友說,你老公去了醫院,還交了錢。」
「交了多少?」
「三千多。」
我看著手機螢幕。
三千多。
我兒子幼兒園學費5000,他說拿不出來。
前妻的孩子住院3000,他立馬就交了。
手機響了。
是周志遠。
「晚晚,今天晚上我有事,不回來吃飯了。」
「什麼事?」
「……公司應酬。」
「哦。」
我掛了電話。
打開他的微信。
我們是綁定的家庭號,可以看到彼此的定位。
他的定位顯示:朝陽區XX醫院。
不是公司。
是醫院。
我截了圖。
然後關掉手機。
晚上回到家,婆婆正在看電視。
「回來了?」
「嗯。」
「你老公說有應酬,你吃了嗎?」
「吃了。」
「那你……」
「媽。」我打斷她,「我有件事想問您。」
「什麼事?」
「您知道,小遠今天去哪了嗎?」
婆婆愣了一下。
「不是應酬嗎?」
「不是。」我把手機遞給她,「他在醫院。」
婆婆看著定位,臉色變了。
「這……這醫院是……」
「是前妻孩子住院的醫院。」我說,「孩子上周肺炎住院,今天出院。小遠去接他們了。」
婆婆沉默了。
「媽,您看。」我說,「小遠告訴我有應酬,實際上去見前妻了。這叫什麼?」
「這……這也是為了孩子……」
「為了孩子?」我笑了,「媽,孩子是他親生的,他去看我能理解。但他為什麼要騙我?」
婆婆不說話。
「我再問您一件事。」我說,「前妻的孩子住院,小遠交了三千多醫藥費。我兒子幼兒園學費,他一分錢沒出。您覺得這公平嗎?」
「晚晚,你怎麼老揪著這件事不放……」
「我揪著?」我看著她,「媽,我不是揪著。我只是想知道——在您眼裡,我和我兒子,算什麼?」
婆婆張了張嘴,沒說出話。
「算了。」我站起來,「媽,您早點休息吧。」
我進了臥室,鎖上門。
躺在床上,看著天花板。
腦子裡想的是:
周志遠,你到底把我當什麼?
一個免費的保姆?
一個生孩子的工具?
還是一個……可以隨便欺騙的傻子?
手機響了。
是他。
「晚晚,我在回來的路上。」
「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