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過滿月那天,哥嫂罕見的請假回來出席滿月酒,還給女兒2千塊錢紅包(約1萬台幣)。酒席結束哥嫂絲毫沒有要走的意思,坐了半天吞吞吐吐說出來意,他們在鎮上看好一套房子,可還差8萬塊錢(約40萬台幣),想請我們幫忙。
我之前工作存下不少私房錢,丈夫掙的去除家庭開支還有結餘,於是我爽快的答應借錢給她,哥嫂連連感謝,表示會按照銀行利率給我利息。不管這是不是客套話,我聽了都挺舒服,表示親兄弟之間互相幫助是應該的,利息就免了。
轉眼三年過去了,為了能夠有更多時間陪伴兒子,我決定自己創業做老闆開一家高檔飾品店,可手上錢周轉不開,於是想到當初哥嫂借的那筆錢。
這三年因為兒子小路途遠,我們只回過兩次老家,都沒有碰見哥嫂,有幾次電話聯繫他們表示現在手頭緊,等緩過來一定還錢,可嘴上光說,都三年過去也沒見還過一毛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