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小兒子家待了不到半個月,我就主動回老家去。在老家生活一段時間後,兩個兒子很不放心我一個人,就提出要把我送去縣城的一家養老院裡,費用他們兩兄弟會解決,平時過年過節,就會把我接回家去。這看似很不錯的安排,但卻被我拒絕了。
這不是我矯情,而是感覺這很荒唐,因為在我的認知了,只有那些孤寡老人,沒子女的,癱瘓不能自理的老人,才會去那種地方生活。而對於我這種有兩個兒子的,年紀才60齣頭的,身體也還健全的老人,怎麼可能去養老院?這說不去不得被人笑話死!就這樣,我拒絕了他們,表示我情願在老家生住到終老。
最近兩年來,兒子們也因為各種情況,沒有回來過年,我身體也一直很不好,各種病痛發生,但我都沒告訴他們,感覺我的晚年就是如此了,跟他們說了,他們也沒辦法讓我好受,只會惹得他們小家庭更不和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