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周蓉,今年20歲了,我因為無法生育,前夫向我提了離婚。
當時他並沒有多說什麼,只是告訴我我們的婚姻無法繼續下去了。
我理解他,畢竟我們為了生一個孩子,已經努力了10年。如今他的父親病重,想要看到自己的孫輩,也無可厚非。
離婚後,我過得很輕鬆,終於不用三天兩頭去通輸卵管,也不用去打可怕的取卵針了。
我有工作,前夫分給我一套房子,我就算不靠他,也可以自在地過下半生。
離婚後,我把精力全部投在工作上,還給自己找了副業兼職。
拚命工作讓我忘了前夫,也得到了豐厚的金錢回報。
閒暇時,我開始健身,旅遊。既然沒了婚姻,也沒有孩子,我需要有足夠的金錢為我的老年生活負責。
然而,就在我漸漸走出陰影的時候,前夫又出現了。
他回來了,說要求我復婚,還要給我28萬的彩禮。他告訴我,孩子不再是我們之間的障礙。
我還愛著他,我們的感情也沒有出什麼問題,他僅僅是為了滿足公公的要求才離婚的。
我很激動地問他:「我們是不是可以不用再做試管了?你們家放棄要孩子了嗎?」
他很肯定地告訴我,是的,不需要再做試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