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十四歲那年,父親因為一場意外去世了。奶奶悲傷過度病倒了,家裡窮得揭不開鍋,媽媽讓我和妹妹輟學,我知道妹妹讀書成績好,堅決不同意。 我一個人背著包裹南下打工,母親擔心我一個人女孩子出門在外不安全,特地囑咐在外地的表姐多照顧我。我們倆在一家罐頭廠打工,一個月的工資有55塊,我只留15塊,剩下的錢都打給家裡。
母親知道我掙了錢捨不得花,每次有人從老家來城裡打工,母親都會托他們幫我帶一些她自己做的醬菜和炒的麵糊。 我在罐頭廠工作很多年,妹妹考上大專後,廠里效益不好,我辭了工作去了廣州。
當時我在一家服裝店上班,去廣州批發衣服的人有很多,有的人進貨太多,一個人提不動,會讓年輕的勞動力將包裹運到物流或者送到車站。
我就負責幫批發衣服的人聯繫這些運貨的師傅,我和丈夫也是因此認識的。他和我是老鄉,為了生活在廣州服裝市場干苦力。可能我們來自同一個小地方,覺得親切,所以平時會互相關照。 時間長了,我們覺得彼此合得來,就在一起了。
我們結婚時,婆婆打算在老家蓋房子,我和丈夫都想趁著年輕闖一闖,便說服婆婆將蓋房子的錢拿給我們創業。我們自己又借了一些錢,開了一家很小的服裝店。 那時候年輕,以為當員工和當老闆差不多,自己開了店才知道,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。
第一年開店,手裡的錢都虧進去了,不過也積累了經驗。第二年雖然沒賺到錢,但也沒虧多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