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意外去世,我要收回贈與女兒800萬婚前財產,女婿卻百般阻攔
口述:丁如蘭 口述:風鈴
我和老伴只有一個獨生女,女兒和女婿是在一次社團活動中相識,後來相戀了,但是我們並不同意他們在一起。
因為他們有著不同的家庭背景,女婿李曉明是個窮小子,他的父母都是農民,他是家裡唯一的孩子,他們家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。
他為了上大學,拚命地努力,還要打各種零工,賺錢補貼家用。他沒有什麼錢,也沒有什麼物質,他只能用自己的愛心和承諾,來對待我們女兒。
我們就只有這麼一個女兒,她從小就過著優越的生活,但是,她也有著一個無法改變的缺陷,她有先天性心臟病,她的心臟不能承受太大的壓力。
她的生命不能保證太久,我們為了保護她,不讓她參加任何劇烈的運動,不讓她吃任何刺激的食物,不讓她接觸任何危險的事物,她的生活雖然富裕,但是也很無聊,很孤單。
他們相愛後,覺得自己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,覺得自己的缺陷都不重要了,覺得自己可以克服一切困難,可以永遠在一起。
他們決定結婚,他們想要共同創造一個屬於他們的美好未來。 但是,我們不同意他們的婚姻,我們覺得他們是不合適的,我們不希望女兒不幸福。
我們覺得李曉明是為了女兒的財產,才和女兒在一起。我們不想讓我們的女兒嫁給一個不配的男人,我們不想讓我們的女兒受苦。
李曉明的父母也不看好我們女兒,他們覺得我女兒是個富家女,很嬌氣,而且身體弱,以後有可能不能生孩子,他們不想讓他們的兒子娶一個不健康的女人。
但是,女兒和女婿堅持要結婚,最後我們只好妥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