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崇煥和毛文龍二人,他們在遼東都乾了些什麼?到底誰是漢奸?
公元1629年,明朝崇禎二年,在明朝皮島總兵毛文龍的營帳內,薊遼督師袁崇煥手執尚方寶劍,曆數毛文龍十二條罪狀。
而後袁崇煥向西南叩頭,以示請示崇禎皇帝,隨後未經審判,便將毛文龍斬殺於皮島。
但袁崇煥本人,卻在一年後被崇禎皇帝下令處死。罪名是私通後金,擅殺邊帥。
袁崇煥和毛文龍二人,互相因對方而死。他們之間到底因哪些不可調和的矛盾,造成了這樣的慘劇?
公元1605年,30歲的毛文龍承襲叔叔毛得春的職位,被明朝任命為海州衛百戶;公元1619年,33歲的袁崇煥考中進士,被派到福建邵武當知縣。
袁崇煥是廣東人,毛文龍是浙江人;袁崇煥是進士出身,毛文龍早期是無業游民;袁崇煥愛讀書,毛文龍愛鑽研火器。二人的前半生,沒有任何交集。但他們的後半生卻因為後金的崛起,緊緊的聯繫在了一起。
先來說說毛文龍